??? 一、政策背景
??? 立項指南是國家重塑醫療服務價格管理體系的重要舉措,根據《關于印發〈放射治療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的通知》(醫保價采函〔2024〕223號)(以下簡稱“放療類立項指南”)文件精神和國家醫保局統一部署,我局作為牽頭落地省份,按相關工作程序,出臺了《關于規范整合放射治療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
??? 二、主要內容
??? (一)規范項目和定價,同步明確醫保支付政策。新增15項放療類價格項目,同步制定一類價格、二類價格、三類價格的全省最高指導價,同時廢止停用57項原有放療類價格項目。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放療類醫療服務,遵照新的放療類價格項目收取費用。公立醫療機構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政府指導價所定價格屬于最高限價,醫療機構不得上浮,可自行下浮,下浮不限。非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市場調節價,醫保定點非公立醫療機構按照醫保協議約定其收付費標準。醫保支付政策按照新規定執行。
??? (二)規范項目執行。明確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實施放療過程中有關創新改良,申報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采取“現有項目兼容”的方式簡化處理,按照對應的立項指南項目執行。明確政府指導價已涵蓋服務產出所需的各類資源消耗,價格構成已列明的各項成本消耗與基本物耗不得另外收取費用;同時價格構成中包含,但個別臨床實踐中非必要、未發生的,無需強制要求公立醫療機構減計費用。明確除基本物質資源消耗以外,立項指南落地前價格項目除外內容的可收費醫用耗材,按照實際采購價格零差率銷售。另外,勾畫靶區、三維劑量驗證,分別是“放療計劃制定”“放療計劃驗證”項目最重要的價格構成,同時臨床專家也一致認為勾畫靶區、三維劑量驗證是放療的必需流程和醫療質控的內在要求,因此未提供勾畫靶區、三維劑量驗證服務的,不得收取“放療計劃制定”“放療計劃驗證”項目費用。
??? 三、工作要求
??? 各市州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醫療水平、基金承受能力和患者負擔能力,合理測算確定本地區規范后的放療類項目政府指導價,且不得超過全省最高指導價。市州醫療保障部門要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和跟蹤監測,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及時調整信息系統相關參數,加強相關費用日常審核,強化基金監管,確保醫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 各醫療機構嚴格按照價格政策規定和臨床診療規范向患者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費用;嚴格規范醫療服務價格行為,認真做好放療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公示和政策解讀,自覺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