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草背景和過程
??? 2019年,省醫保局出臺了《關于完善公立醫療機構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湘醫保發〔2019〕25號),規范了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的有關流程和辦法。近年來,國家醫保局圍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出臺的政策較多,尤其是2024年以來落地全國統一的價格項目立項指南,實現價格項目以服務產出為基本遵循,項目內涵與操作步驟、診療部位等技術細節脫鉤,增強現行價格項目對醫療技術和醫療活動改良創新的兼容性。在此背景下,需出臺新增價格項目管理辦法,簡化新增價格項目申報流程,加快受理審核進度,促進醫療技術創新發展和臨床應用。
??? 二、文件主要內容
??? 第一章,總則。主要是明確目的依據、適用范圍和基本原則。
??? 第二章,新增項目立項要求。主要是明確受理范圍和不予受理范圍。受理范圍框定了有關基本要求,不予受理主要是非醫療活動、非新增項目、非面向患者收費等類別。
??? 第三章,新增項目立項程序。主要是項目申報、受理、論證評估、征求意見、立項賦碼、公開發布等環節。對于受理,擬每年二季度集中受理、分級受理,通過系統提交資料,其中明確“申報項目與現有項目服務產出相同、能夠被現有項目所涵蓋且無需進行項目兼容處理的,或者明顯不符合立項條件的,不予受理”。評估論證主要是專業評估論證和綜合評估論證,專業評估論證主要是醫學會等第三方進行專業評估,綜合評估論證主要是相關職能部門及臨床、物價等領域專家進行綜合評估。評估論證后向相關部門、社會大眾征求意見,并經集體審議后報國家醫保局。根據國家醫保局關于價格重大事項報告和立項指南落地的有關要求,將對國家衛健委技術規范已經包含的、既往各省已有立項的、我省既往已有的等項目全部進行映射,映射關系供醫療機構參考,對于映射表已明確的項目,醫療機構可以直接使用;對于有關要素的確認、不增加患者負擔的進行簡化處理,對申報更高價格的按新增處理,減少醫療機構需要申報的情形,促進技術的改良創新更好應用臨床。
??? 第四章,綠色通道。主要是支持國家級醫學中心和區域醫療中心建設,促進創新醫療技術及時應用于臨床、服務于群眾,設置申報綠色通道,對于6類情形,省醫保局直接受理、快速審核、專項報批:一是優化重大疾病、罕見病診療方案或填補診療空白的重大創新項目;二是來源于古代經典、療效確切的中醫傳統技術以及創新性、經濟性優勢突出的中醫技術;三是醫學中心或區域醫療中心從輸出醫院重點引進,我省無相應價格項目的;四是配合落實國家和省重點改革和創新有關任務,相關政策已經明確的;五是重大疫情等公共衛生事件期間,對于疫情疾病診斷救治急需的新醫療技術;六是2022年以來,已有3個以上省份實施,具有重大創新項目且性價比較高的項目。另外,明確了附條件新增情形,主要是對于填補國內空白、缺乏論證數據基礎且申報價格較高的項目,在申請方積極壓縮物耗成本的基礎上新增價格項目,允許醫療機構在承諾達成臨床效果、經濟效果的前提下先行試行,通過真實世界研究動態驗證技術的有效性、安全性和經濟性,試行期內未能達成承諾的可終止價格項目。這主要是對重大創新且物耗過高項目的支持。
??? 第五章,新增項目管理監督。對新增項目全省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試行2年,自主定價且報當地醫保部門備案。對試行滿2年后按照“執行政府指導價項目”和“市場調節價項目”2個價格類型提出價格意見和轉歸意見,沒有通過轉歸論證的廢止,通過轉歸論證的發文執行。為規范申報工作,減少隨意申報行為,明確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本辦法之規定進行嚴格審核以保證申報質量,對申報立項在3個以上,且通過率低于三分之一的,醫療保障部門暫停1年受理該醫療機構的新增項目申報。醫療機構提供虛假資料、作虛假陳述的,醫療保障部門暫停2年受理該醫療機構的新增項目申報并進行通報。不予立項的申報項目,一年內不重復受理申報。
??? 第六章,附則。主要是明確有關工作導向、價格項目修訂、文件生效時間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