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國家醫保編碼/國家醫保編碼還未更新或公示,是否可以參加福建省第三批醫用耗材帶量采購項目?
答:可以。屬于本次帶量采購范圍內的產品,且獲得采購品種國內有效注冊證的上市醫用耗材即納入本次申報范圍。
2.未掛網產品的基準價如何確定?
答:申報企業所有采購需求量涵蓋的產品在我省均無掛網價的,按企業報價直接進行比價,不進行降幅計算。
3.產品其他省級的帶量價格已公布,但未執行,是否作為限價依據?
答:正式公布的中選結果會將會作為限價依據,同時后續在履行合同中,如同產品在全國其他地市級(含聯盟)及以上集中采購(含帶量采購)中產生更低中選價格,價格將會統一執行價格聯動。
4.產品是否需要全部申報?能否選擇性申報?
答:本次集采項目按照產品進行申報,具體申報產品由企業自行決定。2021年有歷史采購數量,如未報名參加集中帶量采購的產品,相關產品歷史采購量仍計入所屬類別醫用耗材醫療機構申報采購需求量的計算基數。
5.采購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具體范圍是指什么?
答:采購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指,除采購文件所注明的國家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相應碼段之外,其他碼段的同類產品也納入本次集采范圍內。
6.是否醫院報過量的企業才可以參與本次集采報價,沒有醫院報量的企業也就沒有中選資格?
答:是,只有醫院填報的采購需求量所涵蓋的企業才能參與報價。
7.若企業基礎庫里填報的全國最低價和企業報價未更新成最新情況,這次申報后是否會調整原掛網價?
答:根據采購文件規定,企業報價不得高于采購需求量涵蓋的本企業所有申報產品福建省現行采購價格、全國最低價、全國其他地市級(含聯盟)及以上集中采購(含帶量采購)價格。在報名期間,企業應更新填報現行本企業全國最低采購(含帶量采購)價格。
8.約定采購量是否按中標企業排名來分?采購需求量是否只能看到自己企業的采購需求量?是否會公布累計采購需求量?分組什么時候公布?
答:各醫療機構申報采購需求量中未中選及采購需求量涵蓋但無效報價的部分,合計作為待分配量,由醫療機構在同一品類中選產品中(不區分組別)進行分配確認,分配確認結果與前期申報的每個中選企業產品采購需求量之和,作為中選產品的首年約定采購量。
企業可看到自己申報產品的采購需求量,后續公布累計采購需求量及分組情況,具體待后續通知,請關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