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各醫療機構:
??按照《關于對吉林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已掛網且有交易記錄的醫用耗材產品進行標準化替代的通知》的要求,經公示后申訴質疑,現對已掛網且有交易記錄的醫用耗材產品標準化替代復核結果予以公布并要求如下:
??一、公布結果
??企業確認可替代的醫用耗材產品列表(附件1);
??企業提出異議的醫用耗材產品列表(附件2);
??企業未進行確認的醫用耗材產品列表(附件3)。
??二、相關要求
??(一)上述結果公布后,我中心將按照復核結果和申訴質疑結果對醫用耗材產品標準化替代或停止執行交易。
??(二)上述公布的結果涉及醫用耗材產品信息變更的(如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注冊證號、最小使用單位和最小包裝單位等),我中心將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下發的醫保分類代碼數據庫,對同一醫保分類代碼(27位碼)的產品信息同步更新,相關企業不需要再向我中心遞交變更申請材料。
??(三)上述公布的結果中涉及直接掛網采購和備選庫目錄產品價格聯動調整的,可以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吉林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耗材招標管理”模塊的“日常變更”-“產品調價申請”功能,聯動調整相關省份的省級最低掛網(中標)價格。帶量采購中選產品的價格更新,以吉林省醫療保障局轉發給我中心的中選產品清單數據為準。
??(四)各醫療機構必須通過吉林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執行網上采購,禁止線下采購。
??(五)醫用耗材產品按照國家醫保分類代碼標準化數據替代后,可能存在轉換系數、最小使用單位(制劑單位)和最小包裝單位的變化。醫療機構采購相關產品時一定要核對好產品名稱、注冊證編號、規格型號、轉換系數、最小使用單位(制劑單位)和最小包裝單位、價格等信息,避免因轉換系數、最小使用單位(制劑單位)和最小包裝單位調整,導致采購訂單數量錯誤。
??承辦人:金蓮琴??李振宇
??臧琳??丁榕??劉彤欣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