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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0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就盡快確定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增長幅度有關事項發出通知,要求各省(區、市)于今年
7月
1日之前,將確定的
2016年區域醫療費用增長幅度和控費目標分解情況報送國家衛生計生委備案,其中中醫類醫院醫療費用增長幅度和控費目標分解情況同時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備案。力爭到
2017年年底,將全國醫療費用增長幅度降到
10%以下。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要根據不同地區醫療費用水平、不同類別醫院功能定位、醫療服務需求增長等因素,立足實際,認真分析,科學測算,確定本地區年度醫療費用增長幅度。控費目標的確定,應當與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醫保基金運行和群眾承受能力相協調,切實維護群眾利益,促進醫療衛生事業健康發展。按照自上而下、層層分解的原則,將控費目標逐級分解到各地市(縣、市)和公立醫院。國家衛生計生委屬(管)醫院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屬(管)醫院按照屬地化原則,納入當地醫療費用控制范圍。控費目標實行動態管理,每年調整一次。
通知強調,各級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部門要建立公立醫院醫療費用監測體系,根據費用指標監測結果,對本地區醫院醫療費用增長情況進行排序,每年定期公示排序結果,加強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