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明確2019年立法項目包括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案13件,擬制定、修訂的行政法規42件,以及擬完成的其他立法項目。其中,擬制定、修訂的行政法規中,包括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修訂)、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修訂)、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修訂)等。
? ? 《計劃》明確,圍繞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
? ? 《計劃》指出,國務院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立法工作計劃的貫徹執行,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精細流程管理、強化責任落實、加快工作進度,按規定做好向社會公布征求意見工作,并及時上報送審稿及立法法、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等規定的有關材料,為法規審查、審批等工作留出合理時間。向國務院報送送審稿前,起草部門應當與司法部做好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