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衛生計生委、各三級醫院:
??為充分發揮醫聯體縱向貫通、橫向銜接的作用,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和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32號),市衛生計生委下發了《關于建立北京市第一批專科醫聯體的通知》(京衛醫〔2017〕81號),在各具備條件的醫院申報的基礎上,經研究確定成立北京市第一批專科醫聯體。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專科醫聯體核心醫院名單
??(一)心血管內科
??北京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北京大學人民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貞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廣安門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中醫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
??(二)呼吸內科
??北京醫院、中日友好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解放軍第三〇九醫院。
??(三)神經內科
??北京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直門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第三附屬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中醫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陸軍總醫院。
??(四)內分泌科
??中日友好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北京大學人民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廣安門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直門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
??(五)婦科
??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婦產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直門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中醫醫院。
??(六)骨科
??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北京積水潭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望京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第三附屬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解放軍總醫院第304臨床部、陸軍總醫院。
??(七)眼科
??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同仁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眼科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海軍總醫院。
??(八)兒科
??北京大學第一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兒童醫院、首都兒科研究所附屬兒童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陸軍總醫院。
??以上醫院聯絡方式見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管理
??成為北京市第一批專科醫聯體核心醫院的醫療機構,要指定專門部門及具體工作人員負責相關專科疾病患者的會診、雙向轉診等事項。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和協調專科醫聯體內會診、雙向轉診等工作;相關專科應預留30%的專家號源給合作醫院;
??2.制定接診合作醫院疑難危重癥患者的流程和考核標準;對于專科醫聯體合作醫院上轉的疑難危重病患者,專科醫聯體核心醫院要給予優先掛號、優先檢查、優先治療,原則上安排48小時內相應專家號源;
??3.加強對專科醫聯體合作醫院相應的技術幫扶,包括安排專家定期出診帶教、接收人員進修等,提升合作醫院相應專科的能力水平;
??4.定期收集、整理、分析會診及雙向轉診相關信息,并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供衛生行政部門參考。
??(二)工作原則
??專科醫聯體內實行分級診療,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基礎上,按照就近的原則,優先滿足專科醫聯體內合作醫院層級轉診疑難危重病患者的需求。
??(三)專科醫聯體合作醫院的條件及要求
??北京市已建立的綜合醫聯體核心醫院為專科醫聯體合作醫院,其他接受疑難危重病患者層級轉診的三級醫院、相關專科醫院或區域醫療中心也作為專科醫聯體合作醫院。主要職責包括:
??1.指定專門部門及具體工作人員負責相關專科疾病的會診、雙向轉診等事項;
??2.通過專科醫聯體核心醫院建立的會診、雙向轉診信息系統上報會診及雙向轉診信息;
??3.做好專科醫聯體核心醫院下轉病人的工作(按照病人來源下轉)。
??(四)專科醫聯體內轉會診的實施
??專科醫聯體內雙向轉診、會診分擇期轉會診和緊急轉會診。擇期轉會診由專科醫聯體醫院根據申請會診機構的需求適時安排;急轉會診由專科醫聯體醫院立即響應并妥善安排醫務人員實施。
??(五)專科醫聯體工作情況上報
??專科醫聯體核心醫院負責組建與合作醫院的專科網絡建設,每年6月、12月第1周將本院專科醫聯體工作情況(含網絡建設、專科轉會診情況等)上報至市衛生計生委。
??三、其他相關要求
??(一)任期
??每個專科醫聯體核心醫院任期為4年。市衛生計生委定期審核確認,達不到相關標準要求的,市衛生計生委予以取消并通報。
??(二)專科醫聯體合作醫院動態調整
??各區衛生計生委要統籌本區綜合醫聯體建設,不斷優化醫聯體布局,合理調整綜合醫聯體核心醫院以方便群眾就近轉診,實現專科醫聯體合作醫院的動態調整。
??(三)簽訂協議
??專科醫聯體核心醫院與合作醫院要簽訂專科醫聯體合作協議,約定合作目的、合作條件、合作內容、轉會診流程、雙方權利義務、責任分擔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