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局印發《徐州市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和備案審查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全市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和備案條件,為醫療器械企業發展提供政策支持。
《細則》共6章30條,主要從機構與人員、設施與設備等方面對從事醫療器械批發、零售、委托貯存配送服務和體外診斷試劑經營等有關活動的企業許可及備案設定明確審查標準。
該局本著嚴格監管、服務企業原則,深入研究總局《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規定,與省局和兄弟市局加強溝通交流,多次深入企業實地考察調研,征求企業和有關部門意見。
在嚴格遵守上位法規定的前提下,取消了注冊資金的要求,放寬了經營場所與倉庫面積和醫療器械經營范圍類別選擇等方面的限制,減輕了企業創業投資經營成本,為醫療器械產業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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