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保中心,各縣區醫保分局,各有關醫療機構、藥品生產、經營流通(配送)企業:
??? 現將《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短缺藥品價格風險管理工作的通知》閩醫保函〔2025〕94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幾點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 一、定點公立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藥品陽光采購和備案采購的有關工作要求,發生備案采購短缺藥品時,應在采購后7個工作日內通過招采子系統進行自主備案。
??? 二、市醫保中心、各縣區醫保分局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短缺藥品的采購管理和相關政策解讀,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報送市醫保局價采科。
莆田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5月19日
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短缺藥品
價格風險管理工作的通知
閩醫保函〔2025〕94號
各設區市醫保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省藥械聯合采購中心,各有關醫療機構、藥品生產、經營流通(配送)企業:
???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短缺藥品價格風險管理,統籌兼顧短缺藥品保供和穩價的均衡關系,現將《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印發〈短缺藥品價格的風險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醫保辦發〔2024〕30號)轉發給你們,并就做好相關工作明確如下:
??? 一、省級醫保部門要進一步優化短缺藥品掛網服務管理,并按要求做好短缺藥品價格風險防范、發現和應對。
??? 二、各醫藥企業作為藥品價格的第一責任人,要主動規范短缺藥品掛網價格行為,并做好價格信息披露和價格風險自查自糾等。
??? 三、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應嚴格落實陽光采購要求,通過福建省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和采購交易子系統(以下簡稱招采子系統)采購所需的藥品。公立醫療機構發生備案采購短缺藥品時,應在采購后7個工作日內通過招采子系統進行自主備案。
??? 四、各設區市醫保局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短缺藥品的采購管理和相關政策解讀,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報省醫保局。
福建省醫療保障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