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準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決策部署,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屬地管理,持續更新全國醫療服務價格“一覽表”,引導各地做好橫向比較和區域協同……近日,國家醫保局印發《關于優化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流程的通知》,提出上述要求。有人認為,這是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重要一步,有助于提升醫護人員待遇、體現醫護人員技術勞務價值。也有人認為,在政策執行過程中要更加注重細節,避免因地方財政支持不足、醫保支付方式未同步改革等導致群眾與醫務人員獲得感不明顯。
??? 可見,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深入推進已面臨“預期管理”課題:各方高關注伴隨高預期,為了防止改革成效與“理想值”之間存在巨大偏差,需要通過加強與公眾的信息溝通,有效引導和穩定社會預期,提升政策的可預見性,以實現政策效果最大化。
??? 醫療服務價格是廣大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也關系到醫療機構健康發展和醫務人員薪酬制定。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改革,國家的導向早已明確。2021年8月,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聯合印發的《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強調,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以臨床價值為導向、以醫療事業發展規律為遵循,建立健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醫療機構充分參與、體現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均強調,建立以醫療服務為主導的收費機制。
??? 此次國家醫保局印發《通知》,提出優化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流程,是對既有改革路線的政策完善。原因在于,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盡管已在各省份風風火火推進,但呈現多樣化的特點:一是制度化、常態化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落地難”,各省份調價節奏、金額、項目數量差異大;二是醫療服務成本補償不足,部分地區調價后仍未充分反映成本,醫務人員期待進一步體現醫療技術和勞務價值;三是在屬地管理情況下,一些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數量、內涵、顆粒度存在地區差異,影響患者就醫感受。
??? 近期,國家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司相關負責人公開發表文章,指出部分地區暫不具備調價條件,主要原因包括:部分地區居民醫保基金平穩運行壓力加大,醫療服務價格“漲不了”;公立醫療機構醫藥費用增速超標,醫療服務價格“不能漲”;體現新質生產力的新藥新項目需要支持,醫療服務價格“漲不動”;堅守公立醫療機構公益性,醫療服務價格“不宜快漲大漲”。此次國家醫保局發文更是強調,“嚴禁在醫藥費用增速過快或醫保基金收不抵支等不具備條件的情況下,仍開展增支性調價”。可見,推進醫療服務價格相關改革面臨不小的壓力,需要考慮醫保基金收支、患者和醫務人員期待、區域價格水平協同、醫藥產業發展等方方面面的因素。
??? 在繼續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同時,做好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預期管理”,已然是這項系統性工程的關鍵環節。此次國家醫保局發文,強調“契合政策導向”“適配地方實情”,體現了“宏觀統一、微觀靈活”的治理思路,既確保地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改革決策部署,又給予地方因地制宜的空間;明確“各省級醫保部門強化醫療服務價格管理主體責任,切實提升依法獨立履職能力”,有助于確保各地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的一致性和科學性,避免調價不及時或盲目調價;提出持續更新全國醫療服務價格“一覽表”,既有助于引導各地做好橫向比較和區域協同,也有助于縮小地區間的醫療服務價格差異,促進公平競爭。
??? 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不是一場簡單的“漲價”或“降價”。改革要取得成效,既需要政策設計者的智慧,也需要執行者的能力,更離不開每個人的理解和支持。醫務人員期待“以技養醫”的訴求得到滿足、自身的職業價值得到合理體現,在關注自身職業成長的同時也應始終同深化醫改的要求同頻共振。醫療機構管理者要在價格改革的基礎上加強內部精細化管理,更好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統連續的健康服務。患者在短期內可能面臨部分項目調價帶來的心理落差。對此,應加強宣傳和引導,讓老百姓相信改革的方向正確、改革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改革成果終將為全體人民所享有。
???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無論社會發展到什么程度,我們都要毫不動搖把公益性寫在醫療衛生事業的旗幟上。當前,我國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正處于進一步深化過程中,盡管已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在建立更可持續的價格管理總量調控機制、建立規范有序的價格分類形成機制、建立靈敏有度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完善價格管理的支撐體系和統籌推進配套改革等方面持續發力,推進醫療保障和醫療服務高質量協同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健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