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規范“三小”經營使用藥品安全,有效防范風險,鎮海區局構建“排查—整改—鞏固”全鏈條監管體系,以案賦能,以案為鑒。
??? 一是深挖案件根源,精準定位藥店經營風險隱患。通過建立“日常走訪發現共性問題,投訴舉報顯現個性隱患”的互補模式,以科所聯動機制為抓手,對走訪中發現的未按溫濕度儲存藥品、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混放等高頻問題進行歸類分析,向藥店提出建議,引導其自查。
??? 二是強化整改落實,全面規范藥店經營管理流程。在立案查處后,對案件進行抽絲剝繭式的深度剖析,通過“現場走訪+數據篩查+人員問詢”三位一體的核查模式,挖掘潛在風險點。同時,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組織執法人員開展服務性幫扶,針對藥品儲存、處方藥銷售等薄弱環節,提供專業指導,協助藥店優化采購驗收、陳列養護、處方審核等全流程管理規范。
??? 三是嚴審整改質效,分級管控藥店規范經營水平。在案件辦理完成后進行回訪,根據當事人的整改態度、違規情節嚴重程度,實施分級管理,對主動承認錯誤、積極配合調查且整改措施到位的藥店適當縮短復查周期,對敷衍整改、屢查屢犯的納入重點監管名單。此外,定期在藥店負責人微信群中推送經營風險提示,這些提示不僅會對常見違規行為的法律后果進行深入解讀,詳細闡述整改要點,還會融入真實典型案例,通過以案釋法的方式,幫助藥店負責人更直觀地理解法規要求,有效提升風險防范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