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四川省藥械采購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四川省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采購價格修改程序的通知》,根據《關于加強高值醫用耗材采購信息填報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藥械采〔2016〕 98號)的文件基礎,完善并聲明醫療機構因誤報采購信息的修改流程。
四川作為全國第一個實現高值醫用耗材10個大類、32個類別全部品種省級掛網陽光采購的省份,在高值耗材價格管控方面亮點頻出,降價效果也十分明顯。
最初高值耗材省級集采項目開始時,四川省要求醫療機構采購價格不應高于本機構前期實際采購價,且掛網之后每個季度內該產品在省內醫療機構的加權平均采購價不得高于全國范圍?。ㄖ陛犑?、自治區)最低中標價(掛網價),奠定了省內采購價動態管理、越走越低的基礎。
2014年,根據《四川省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集中掛網陽光采購管理辦法》,要求已掛網產品在省級采購平臺上新產生的最低參考價格(參考價格是指近3年內除四川省外已在其他各?。ㄖ陛犑?、自治區)省級采購平臺公布的最低中標價/掛網價/入圍價/企業自報價等價格),須在該價格公布后30日內書面提交藥采中心。
隨后,在官方支持下,四川省內特色性地出現了“投訴成風”的情景。
比如2016年的一次最新參考價格填報中,有多達218家醫療器械企業被批量投訴。從名單來看,外資巨頭和國內知名械企,幾乎一網打盡。這一做法當時在業內也掀起過不少輿論風波,近兩年也有多省借鑒。
根據《高值醫用耗材生產、配送企業不良記錄動態管理制度》,對虛假填報參考價的處罰是:“不提供、不如實、不按要求提供產品參考價格的,經核查屬實,按核實后的實際參考價格下浮10%作為掛網參考價格,企業不予確認的,取消該產品掛網資格,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內不接受該產品的掛網申請,全省集中上網采購醫療機構一年內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購該產品”。
而這次對采購價的填報工作,監管更嚴。
首先關于采購價格修改的程序,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在采購當月需修改采購價格的,由醫療機構自行在網上完成退貨操作后重新填報采購信息。
(二)需跨月(以日歷日期認定)申請修改采購價格的,醫療機構必須填寫《四川省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采購價格修改申請表》,同時提供對應產品的配送單/入庫單/發票復印件,由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并上報屬地醫療保障局審批同意后提交四川省藥械招標采購服務中心審核,中心將根據情況予以核實處理。
如果出現提供虛假、無效證明文件,隱瞞真實采購信息或以其他弄虛作假方式申請進行價格修改的,對于違規生產企業:取消該企業所有產品的掛網資格,自取消之日起五年內不接受違規產品的掛網申請,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內不接受該企業其他產品的掛網申請:全省集中上網采購醫療機構五年內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購違規產品,在一年內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購該企業其他產品。
違規產品退市5年之久,全線產品“冷藏”一年,基本相當于掐斷了企業在四川省內的經濟命脈,這其中的威懾力不容小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