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完成《福建省醫療機構制劑規程》(第四批)43個品種制修訂工作,其中34個品種為《福建省醫療機構制劑規程》(2024年版)未收載品種,9個品種為《福建省醫療機構制劑規程》(2024年版)勘誤品種,現予發布,并就有關實施工作通告如下:
??? 一、《福建省醫療機構制劑規程》(第四批)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同品種的原制劑規程同時廢止。
??? 二、為符合《福建省醫療機構制劑規程》(第四批)的要求,如涉及醫療機構制劑處方、配制工藝和原輔料等變更的,醫療機構應按照《福建省醫療機構制劑注冊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或《福建省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制中藥制劑備案管理實施細則》等要求進行充分研究和驗證,按相應變更類別批準、備案后實施。
??? 三、已進行通用名稱修訂的制劑,應使用本版制劑規程中載明的名稱,原名稱可作為曾用名過渡使用。自實施之日起,過渡期為6個月,醫療機構應做好標簽和說明書等相關材料變更工作。
??? 特此通告。???????????????????????????????
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