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醫保分局,高新區衛生健康事業中心、南部生態產業新城發展中心、文昌湖區地事局,委屬(管)醫療機構:
??? 為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院外調配處方管理,提升合理用藥用水平,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現將省衛生健康委、省醫療保障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的《山東省醫療機構院外調配處方管理規定(試行)》(魯衛醫字〔2024〕21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切實做好院外調配處方管理工作。
淄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淄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淄博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