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泄露參保人員個人資料,嚴禁利用醫保目錄調整等內部信息進行證券投資,嚴禁在醫藥機構等與工作有利害關系的經濟實體兼職取酬……記者7日從湖南省醫療保障局獲悉,《工作人員十二條禁令》已正式印發,以加強醫療保障系統工作人員作風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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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了解到,對于涉及醫保目錄調整、醫保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參保人員個人資料等方面的信息,禁令明確,嚴禁醫保工作人員泄露醫保目錄調整、醫保專家庫、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采購、醫保監管、參保人員個人資料等保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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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插手干預醫保目錄調整、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采購、醫療服務項目和價格確定、醫保信息化建設、醫保監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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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宴請以及旅游、健身、娛樂、度假等活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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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與醫保定點、醫藥機構、保險公司、銀行的往來,禁令要求,嚴禁醫保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在醫保定點、醫保報銷、異地就醫費用結算、銀行合作等方面為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謀求特殊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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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在醫藥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生產流通企業、保險公司、合作銀行等報銷應由個人或單位承擔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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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在醫藥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生產流通企業、保險公司、合作銀行等與工作有利害關系的經濟實體、社會團體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從事有償中介活動、收取顧問費咨詢費,以及違反規定在企業領取講課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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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在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規違法行為、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工作中搞選擇性執行,或者替正處于現場檢查、行政處罰等過程中的醫藥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生產流通企業、保險公司等說情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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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在藥品和醫用耗材生產流通企業中任職、兼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