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直播很火,伴隨著網紅的爆紅與誕生,做為一個有明確變現商業模式的業務,雖然有政策風險,依然擋不住bat與資本紛紛進入。有朋友辭掉bat的工作跑到深圳去做主播經紀公司,我覺得他這個風口踩得準。直播業務看似社交,本質是內容,類似游戲業務,社交是最好的傳播工具與媒介,創業公司做平臺比較難,娛樂明星很難做得過微博直播,社交直播又很難逃脫得了騰訊陣營,做內容是最有機會的,象游戲與電視劇一樣,高質量的內容一定是來自于專業的團隊,做主播經紀公司就是要從高品質的內容與優秀的人才培養開始入手,未來不一定能做多大,但掙錢的機會還是比較大的。與此同時,最近醫生集團的話題也很火,聽說上周剛剛開了一個醫生集團的大會,臺上已經拿到投資的醫生集團代表與投資人、媒體在高談闊論,臺下與場外的醫生們私底下也磨拳擦掌蠢蠢欲動,人沒出去心已經被撩騷野了,都期待他們中間能產生papi醬這樣的網紅甚至范冰冰、吳亦凡這樣的IP明星。其實倒不是醫生們對網紅有多關注,其核心是大家覺得現在的收入配不上自己的付出與風險,抱怨價值被壓低,醫鬧危及人身安全,因不信任引發的醫患矛盾沖突,希望借助市場的力量來改變。三甲醫院呢,其實也看到這種現象,擋是擋不住的,一些開明的院長主任已開始準備或嘗試把醫院變成平臺,未來不僅僅是輸出自已的專家大夫,也會引入一些別的醫院醫生進來競爭,客觀上也將推動著多點執業與分級診療政策的落地。
最近我也被拉進老家初高中同學群內,群內幾乎有一半是教師,我看了大家討論的居然與醫生討論的問題相似:抱怨教師責任大工資低,現在的學生不好教,家長與學校之間缺乏信任、還有一些學生或家長歐打老師等等。差別的是老師們羨慕醫生還能成立醫生集團、政府出臺政策鼓勵多點執業,而老師還沒有聽說有教師集團的,也沒有被鼓勵多點執教的。其實大家要清楚的是,網紅還是明星背后對應的是完全自由競爭的市場,娛樂內容是可以數字化、碎片化被消費傳播,服務人數可以無邊無際放大,而醫生與老師群體背后主體是醫院與學校這樣非市場化的公立事業組織,醫生與教師的技能往往要借助場地、器械才能完成服務,特別是醫生的服務根本不可能數字化,他有服務人數上的瓶頸,papi醬的視頻內容可以提供給一千萬人觀看也可以馬上支持給十億人觀看,而張強醫生再努力一天能做幾臺手術?
世界上有兩種商業模式一直有生命力,一種叫賣水,一種叫賣玉。賣水的商業模式,優點是需求量巨大,獲取成本低廉供給豐足,產品標準化,品質差異化小,能夠直接被大多數人消費,市場能夠極度放大,競爭激烈,這種商業模式就是賣品牌,品牌才是他們的差異化核心競爭力,品牌越大銷售越多成本就越低利潤也就越多,最后沖殺出來的品牌一定是市場化競爭的結果,網紅也屬于這種商業模式。賣玉的商業模式,核心是產品本身的稀缺性,產品差異化大,能被大眾消費的普通品質的玉價格永遠高不起來,而那些高品質的東西特別稀少,只能優先滿足的少數人的需求,好的產品無法直接被大多數人所消費,講究的是奇貨可居。醫生就屬于這種商業模式。網紅或ip的內容一定是絕大多數人都消費的起或者免費靠廣告代言掙錢,而好的醫生數量少,能服務的總量也少,市場化的結果一定是只能優先為那些能出得起高額服務費的高收入人群所擁有。
主播經紀公司與醫生集團看似一樣的組織形式,為什么我就看好主播經紀公司卻不看好醫生集團的呢?原因在于網紅產生的內容可以ip化,數字化后直接在線上1對n的放大,被消費被傳播,簽下網紅還能擁有網紅產生的ip內容的權益。而醫生的服務,卻是不可復制,無法數字化,也很難脫離線下實體限制,就算能遠程診療,也是很難在線上進行一對多的服務,簽下醫生并不能擁有醫生的技能或服務能力。內容的傳播或出售是可見可維權的,而個人服務能力的變現往往是很難限制與控制的。就投資價值而言,醫生集團的價值將小于網紅公司。但就社會價值而言,醫生集團的產生,能夠推動社會組織結構的重組與資源再分配,推動著醫療體制改革的重擔,價值也是巨大。
我現在只是納悶,經常遇到很多念了7-10年的醫學院出來的本科、碩士甚至博士的人,他們說那怕低工資也愿意進公立醫生當一名普通醫生,可是就是進不了醫院工作,擁有不了醫生的資格,另一方面很多醫院醫生不足,很多在醫院里工作的醫生又因為工資低壓力大要辭掉醫生的職業走上社會,這是為什么呢?是社會病了呢?還是這一屆的醫生不行?當然就算醫生日子好起來了,老百姓的看病體驗未必就會更好,您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