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 《深圳市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年八月五日
深圳市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方案
???? 為促進醫藥市場健康發展,引導規范醫療服務行為,保障市民用藥需求和用藥安全,減輕群眾用藥費用負擔,根據衛生部等九部委局《關于印發〈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衛藥政發〔2009〕78號)、廣東省衛生廳等九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近期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粵衛〔2010〕32號),《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深發〔2009〕11號)、《關于印發深圳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深府〔2009〕233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 一、總體要求
???? 根據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廣東省有關要求,完善基本藥物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的監管制度,形成比較完善的基本藥物優先使用制度和評價監督機制,保障群眾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和基本用藥需求。主要目標包括:
???? (一)從2010年起,全市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必須按照規定配齊和優先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含省增補品種,下同),醫療機構使用基本藥物的量必須達到規定的比例。
???? (二)從2010年起,社區健康服務機構按采購價零加成銷售基本藥物。基本藥物全部納入社會醫療保險用藥范圍,報銷比例應高于非基本藥物。
???? (三)加強對基本藥物生產、采購、配送、銷售、使用等環節的監管,確保群眾基本用藥安全。規范市場流通秩序,促進臨床合理用藥,遏制醫藥購銷領域的不正之風。
???? 二、主要任務
???? (一)基本藥物的采購和配送。
???? 1.醫療機構采購基本藥物,按照《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通過省醫藥采購服務平臺統一實行網上采購。零售藥店基本藥物采購方式暫由企業按市場規律向符合條件、有質量保證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采購。(由市衛生人口計生委、藥品監管局、人力資源保障局負責)
???? 2.市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醫療機構有關專家對符合省規定報名條件的藥品配送商進行配送服務質量評價,結果公示后報省醫藥采購服務中心進行統計、備案。(由市衛生人口計生委、藥品監管局、人力資源保障局負責)
???? 3.醫療機構應在省醫藥采購服務中心公布的入圍藥品配送商中選擇基本藥物配送企業,并根據集中采購結果與其簽訂藥品購銷合同和進行結算。藥品貨款結算期限最長不超過60天。(由市衛生人口計生委、藥品監管局、人力資源保障局負責)
???? 4.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推動本市藥品生產流通企業兼并重組,發展統一配送,實現規模經營;鼓勵零售藥店發展連鎖經營。(由市衛生人口計生委、藥品監管局、人力資源保障局負責)
???? (二)基本藥物的配備和使用。
?????1.從2010年1月起,全市社區健康服務機構必須配齊基本藥物,并按照采購價格實施零差率銷售。社區健康服務機構以使用國家公布的基本藥物目錄品種為主,使用省增補品種應堅持防治必需,根據服務區域居民的疾病譜和用藥特點從嚴掌握。(由市衛生人口計生委、藥品監管局負責)
?????2.其他各類醫療機構必須從2010年1月起按規定配齊和優先使用基本藥物,使用比例應達到省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要求。(由市衛生人口計生委、藥品監管局負責)
?????3.零售藥店必須按規定配備執業藥師或其他依法經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并在崗,為患者提供購藥咨詢和指導,對處方的合法性與合理性進行審核,依據處方正確調配、銷售藥品。(由市衛生人口計生委、藥品監管局負責)
???? 4.醫療機構必須允許患者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買處方藥物。(由市衛生人口計生委、藥品監管局負責)
???? 5.完善我市藥品儲備制度,參照基本藥物目錄調整儲備目錄的品種,實行動態儲備,有償調用。確保臨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確定、企業不常生產的基本藥物供應。(由市衛生人口計生委、藥品監管局負責)
???? (三)鼓勵使用基本藥物的醫保政策。
???? 1.基本藥物全部納入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用藥目錄。繼續執行《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中規定的綜合醫療保險參保人在本市社區健康服務機構就診時,其符合規定的用藥可享受降低自付費用比例的政策。(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社保局)、衛生人口計生委負責)
???? 2.積極探索總額預付包干或按人頭、按病種、按病例分型等付費方式改革,促進醫療機構優先使用基本藥物,節約公共衛生資源。(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社保局)、衛生人口計生委負責)
???? (四)加強基本藥物使用監督管理。
???? 1.市衛生行政部門將基本藥物使用情況納入醫療機構整體管理和質量評估指標,作為核定醫務人員績效工資的指標之一。市衛生行政部門要與市社會保險機構通過醫院的信息系統,對各類醫療機構使用基本藥物情況實行監控。(由市衛生人口計生委、人力資源保障局負責)
???? 2.醫療機構要按照《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以及國家有關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規定,開展醫務人員使用基本藥物業務技能培訓,建立處方點評制,確保基本藥物優先合理使用。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使用國家確定的基本藥物目錄品種為主,使用省增補品種應堅持防治必需、結合當地財政承受能力和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從嚴掌握。(由市衛生人口計生委負責)
???? 3.各級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藥事管理組織和藥事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藥物品種民主遴選程序,嚴格控制奇異劑型、奇異規格藥品以及單獨來源高價藥品的采購和使用。要完善基本藥物使用監控機制,嚴格實施處方點評制度和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堅決遏制臨床不合理用藥。發揮執業藥師指導規范用藥的作用,維護其對處方實施合理性審核的權威,提高藥品調劑和配置質量。(由市衛生人口計生委、人力資源保障局負責)
???? 4.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零售藥店配備國家基本藥物和執業藥師、藥學技術人員列為申辦藥品經營許可的條件之一。(由市藥品監管局負責)
???? 5.物價管理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施藥品零差率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由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委、人力資源保障局負責)
???? 6.市監察局(糾風辦)要會同衛生行政部門對醫療機構執行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醫藥購銷領域的違法違紀案件。(由市監察局、衛生人口計生委、人力資源保障局負責)
???? (五)加強基本藥物質量監督管理。
???? 1.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完善藥品質量追溯體系,加強基本藥物生產、配送和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督管理,督促生產、經營企業落實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全面推行藥品生產質量受權人制度。要加強對藥品生產流通企業和醫療衛生機構藥品質量的監督和檢查,對于本市生產的基本藥物,要實現抽驗品種全覆蓋,并對抽驗不合格產品及時依法予以處理。監督抽檢結果以及對生產基本藥物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違法行為的查處結果,要及時通報廣東省藥品招標采購機構和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要保持打假治劣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制售假冒本市基本藥品的行為,依法注銷不達標企業。(由市藥品監管局、衛生人口計生委負責)
???? 2.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會同衛生行政部門加強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與監測工作,及時分析評價基本藥物不良反應病例報告,完善藥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完善藥品召回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不良事件擴散,保證用藥安全。(由市藥品監管局、衛生人口計生委負責)
???? 3.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必須按照規定加強對基本藥物進貨、驗收、儲存、調配等環節的管理,保證基本藥物質量。(由市藥品監管局、衛生人口計生委負責)
???? 三、保障措施
???? (一)加強組織領導。
???? 市醫改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解決制定和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過程中的相關政策問題。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市醫改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根據職能落實有關職責,密切配合,做好銜接,扎實有序推進。醫療衛生機構實行藥品零加成銷售后造成的政策性虧損由政府另行核定補助,具體辦法另行制定。(由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委、人力資源保障局、衛生人口計生委負責)
???? (二)加強監督考核。
???? 市衛生行政部門牽頭成立多部門聯合組成的督查考核小組,對醫療衛生機構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實施績效評估,并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由市衛生人口計生委負責)
???? (三)加強宣傳引導。
???? 市衛生行政部門要會同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全民合理用藥輿論宣傳與教育引導工作,提高公民對基本藥物制度的認知度和對基本藥物的信賴度,改變患者用藥習慣。(由市衛生人口計生委、藥品監管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