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函〔2020〕192號
? 高丙偉代表:
? 您提出的“關于基本醫保制度應對振興中醫藥發展發揮積極促進作用的建議”收悉,經商財政部、國家中醫藥局,現答復如下:
? 一、關于將門診非藥物療法及中藥飲片納入醫保
? 藥品方面,醫保部門在制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時,始終堅持“中西藥并重”的基本原則。按通用名計算,現行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共收載藥品2709個,其中西藥1370種、中成藥1339種(含民族藥93個),中成藥占比由2000年的40.52%提高到2019年的49.43%,中西藥品種數基本持平。2019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調整時,將中藥飲片由排除法改為準入法管理,共892個有國家標準的中藥飲片納入了醫保基金支付范圍。此外,地方可按規定增補其他有國家或地方標準的中藥飲片。
? 診療項目方面,國家層面采取排除法規定了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費用和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在此基礎上,各省(區、市)醫保部門根據醫療技術發展、基金運行等實際情況,分別確定了本省份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目前,絕大部分省市依據參保人實際需求和醫保基金運行情況,已將包括針灸、治療性推拿等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在內的符合條件的中醫診療項目納入了醫保支付范圍。
? 二、關于提高中醫藥醫保報銷比例的問題
? 在醫保報銷比例方面,基本醫保的主要目的是化解參保人疾病帶來的財務風險,不因中西醫等治療方式而有所區別。近年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普遍開展和加強了中醫藥服務,參保人在基層發生的中醫藥服務費用可享受較二三級醫院更高的報銷比例。從2008年衛生統計有關數據看,中醫類臨床科室(不含中醫專科醫院)診療人次中,58%發生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數中醫藥服務已經享受了報銷比例的傾斜政策。
? 2017年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探索符合中醫藥服務特點的支付方式,鼓勵提供和使用適宜的中醫藥服務。”各地也積極開展探索,發揮醫保在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中的關鍵性作用,如有的地區降低中醫醫院報銷起付線,提高中醫藥服務報銷比例;有的地區遴選中醫優勢病種開展收付費方式改革試點,探索中西醫治療同病同費。
? 三、關于醫保總額控制的制定
? 醫保總額控制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醫藥體制改革文件精神,保證醫保基金收支平衡的重要方式。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以年度基金預算為基礎,扣除異地就醫資金、風險預留金、一次性預繳保費等,綜合考慮各類支出以及物價水平、參保人員醫療費用水平變動等因素合理確定統籌地區總額控制指標。醫保部門與定點醫療機構通過協商談判,最終確定醫保總額,即在確定一家縣級中醫院醫保基金總額時,醫保部門與該醫院進行公平協商,在取得一致的情況下確定總額,整個過程公開透明。為提高醫療機構積極性,醫保總額預算還規定了“結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擔”的激勵機制,促進醫療機構主動控制成本,提高效率。
? 四、關于各級政府財政預算要單列中醫藥發展經費問題
? 為傳承與發展中醫藥事業,中央財政自2003年起每年通過重大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支持各地加強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2018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國辦發〔2018〕67號),將原重大公共衛生服務中的中醫藥事業傳承與發展劃入能力建設方面,列為中央和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從2019年起,中央財政通過醫療服務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繼續對各地中醫藥傳承與發展事業予以支持。2020年,共下達補助資金20億元,支持各地培養中醫藥人才,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促進中醫藥特色優勢發揮等各項工作。同時,各地也按要求在本級政府預算中相應安排了中醫藥有關經費。您所提建議在現有政策內已有體現。
? 下一步,我們將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密切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研究完善對中醫藥的扶持與促進政策,共同營造支持中醫藥健康發展的良好環境。
? 感謝您對醫療保障事業的支持和關心。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