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衛老齡函〔2019〕4號
各地級以上市衛生健康局(委)、民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現將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等四部門《關于做好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老齡發〔2019〕17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
各地要認真做好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政策解讀,全面清理、取消申辦醫養結合機構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優化市場準入環境,并通過政務網站、辦事服務窗口、新聞媒體等向社會公布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的相關法規政策,登記備案的流程、受理條件、材料清單、辦理時限等,為申辦人提供準確詳細的政策解釋和業務指導。
二、做好審批登記和政策落實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機制,依法依規做好醫養結合機構相關工作,對新建醫養結合機構加強籌建指導,實行“一個窗口”辦理,一次性告知程序。醫養結合機構設置的醫療機構屬于社會辦醫范疇的、設立的養老機構符合條件的,屬地衛生健康、民政及相關部門應當及時足額撥付補助,兌現建設、運營補貼和其他扶持政策,助推醫養結合機構的發展。
三、強化業務指導和監管
各地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指導醫養結合機構建立健全安全、消防、衛生等各項管理制度。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將醫養結合機構的醫療衛生服務作為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民政部門要加強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取消后的監管,共同推動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質量和水平的提升。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廣東省民政廳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廣東省中醫藥局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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