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調整背景
??? 為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進一步推進云南省醫療服務項目醫保支付精準化管理,保障參保患者醫療待遇水平,省醫保局制定印發了《云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云南省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支付目錄(2024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 《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支付目錄》(以下簡稱《醫療服務項目支付目錄》)是基本醫療保險(包含職工生育保險)統籌基金(以下簡稱統籌基金)支付診療項目范圍和醫療服務設施、住院服務標準費用的依據。《醫療服務項目支付目錄》根據國家、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及醫療服務設施、住院服務標準有關規定,并以《云南省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匯編(2024版)》為依據制定。
??? 歷年來,隨著醫保事業的推進以及各項新技術、新項目廣泛應用于臨床,醫療服務項目體量逐年增多,醫保支付政策均已印發文件方式迭代更替,政策的分散化、碎片化弊端日益凸顯。為進一步推進云南省醫療服務項目醫保支付精準化管理,對現行醫療服務項目醫保支付政策做了全面梳理和政策范圍內部分調整,經多次專家論證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等相關程序,匯總形成了《醫療服務項目支付目錄》。
??? 二、政策主要內容
??? (1)《醫療服務項目支付目錄》分為綜合醫療服務類、醫技診療類、臨床診療類、中醫及民族醫診療類、血液制品類,共收錄5242項(甲類項目4451項,乙類項目787項,醫保定額支付項目4項),其中,綜合醫療服務類149項,醫技診療類1502項,臨床診療類3379項,中醫及民族醫診療類204項,血液制品類8項。
??? (2)列入《醫療服務項目支付目錄》的項目,昆明市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統一執行。使用 “甲類”項目無先行自付比例,按規定支付;使用“乙類”項目時先行自付10% 后,再按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 (3)醫療服務項目的“項目內涵”、“除外內容”、“計價單位”、“說明”應符合昆明市價格文件相關規定。
??? (4)《醫療服務項目支付目錄》“備注”限定支付范圍的,符合限定支付條件納入基金支付;不符合限定支付條件的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 (5)“備注”欄標有“★”的項目為非醫療服務項目,參保人員使用該項目時,醫保統籌基金按相應支付類別進行支付。
??? (6)自2024年11月1日起全市職工醫保、居民醫保統一執行《醫療服務項目支付目錄》。
??? 三、實行動態調整
??? 根據國家和省級相關政策規定, 《醫療服務項目支付目錄》實行動態調整,原則上屬于試行期的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待政府定價后再明確醫保支付類別。
??? 四、目錄實施落地
??? 昆明市各定點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醫療服務項目支付目錄》的通知,各縣(市)區醫保部門要加強對各定點醫療機構的指導并配合做好系統調整。全市各級醫保經辦機構應加強政策宣傳,健全工作機制,強化組織領導,確保政策平穩有序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