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立甘肅省基本藥物專家庫的通知
各市州衛生局,廳直各醫療機構,蘭州大學第一、二醫院,甘肅中醫學院附屬醫院:
根據《衛生部藥政司關于進一步調整完善基本藥物專家庫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鞏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更好的適應基本藥物政策咨詢、基本藥物目錄增補及基本藥物集中采購等工作的需要,經研究,省衛生廳擬在甘肅省基本藥物目錄評審專家庫的基礎上建立甘肅省基本藥物專家庫,請各地各單位積極推薦上報符合條件的專家。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專家應當具備的條件
(一)具有較高的業務素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客觀公正、廉潔自律、遵紀守法。
(二)省市兩級醫療衛生機構推薦的專家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具備同等專業水平,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15年以上;縣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推薦的專家應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15年以上。
(三)未在藥品和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中任職或擔任顧問。
(四)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60歲,在職工作。
(五)熟悉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相關政策和專業知識。
(六)沒有違法違紀等不良行為紀錄。
二、推薦申報要求和程序
(一)甘肅省基本藥物專家庫由省、市醫療衛生機構專家和縣級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專家組成。縣級以下醫療機構專家由縣級醫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服務服務機構按2:2:1的比例推薦。各地各單位推薦的藥學專業專家要有一定比例中藥學專業專家。
(二)各市州衛生局和各有關醫療機構負責本地區或本單位入庫專家的推薦工作。要根據"甘肅省基本藥物專家庫名額分配表"(附件1)中確定的名額和本通知第二條所規定的條件嚴格把關推薦,并填寫甘肅省基本藥物專家推薦匯總表(附件2)。
(三)凡被推薦的專家需填寫甘肅省基本藥物專家庫專家推薦表(附件3、4)一式1份。
(四)各市州推薦的專家由市州衛生局統一匯總后上報省衛生廳;廳直各醫療機構,蘭州大學第一、二醫院,甘肅中醫學院附屬醫院推薦的專家由各單位匯總后徑報省衛生廳。專家推薦表及匯總表(附電子版)請于2012年7月23日前報省衛生廳規財處614室,相關表格可以在省衛生廳網站"公文發布"欄下載。
聯系人:陳發青電話:(0931)4818221
Email:wstygb@126.com
附件:1.甘肅省基本藥物專家庫專家名額分配表
????? 2.甘肅省基本藥物專家庫專家推薦匯總表
????? 3.甘肅省基本藥物專家庫專家推薦表(省、市醫療衛生機構)
????? 4.甘肅省基本藥專家庫專家推薦表(縣級以下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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