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機構:
???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國衛醫發〔2017〕73號)和北京市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2018-2020年)實施方案的通知》(京衛醫〔2018〕63號)等文件精神,我委制定了《豐臺區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2018-2020年)實施方案的通知》印發給你們,為做好本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部署落實
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國家和北京市衛生計生委要求,統一思想認識,強化責任落實,把“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擺在重要位置,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我委制定的實施方案,制定本單位改善醫療服務的實施方案,不斷完善醫院工作制度、不斷創新醫療服務模式,滿足醫療服務的新需求。
二、加強部門協作,完善工作機制
“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是一項系統工程,至少包括醫務、門急診、藥房、檢查檢驗、信息、工會等多個部門的工作,需要各部門密切合作,共同推進。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加強部門協作,不斷完善工作運行機制,進一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
三、改善醫療服務與提升醫療質量同步推進
各單位要將改善醫療服務與提升醫療質量同步推進。各單位要認真落實《醫療質量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在總結2017年促進醫療質量提升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按照2018年醫療質量提升行動年等相關提升醫療質量的工作要求進行落實,在保證改善醫療服務同時,不斷提升醫療質量。
四、積極宣傳,惠及更多群眾
各單位要及時總結和宣傳有效服務模式、務實便民經驗和服務先進典型,并及時向我委報送,我委將進行結合實際情況適時在區內進行宣傳,營造典型帶動、示范引領的工作氛圍,不斷改善人民群眾看病就醫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