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衛生局:
??? 為確保參合農民享有知情權,引導參合農民擇優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根據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的通知》(晉衛農〔2011〕16號)精神,決定對全省縣級以上(含縣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實行掛網管理,并在有關媒體公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掛網管理
掛網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是已由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并經省衛生廳復核確定的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非掛網醫療機構不得享受新農合補償政策。鄉、村兩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按我省有關規定執行。各市要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建立準入退出機制,并及時反饋執行中有關問題和建議。
二、實施同級互認制度
掛網定點醫療機構按服務區域、機構屬性和機構等級劃分類別,依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晉衛〔2008〕54號)實施同級互認補償政策。
三、實行動態管理
各地新增或退出的縣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經省衛生廳批準或備案后,十個工作日內在網站予以添加或刪除。
四、定點查詢辦法
全省縣級以上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的掛網公布地址在山西省衛生廳門戶網站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專欄。具體查詢辦法為:www.sxws.cn→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查詢。
聯?系?人:張云龍
聯系電話:0351-35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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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