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醫用耗材交易新規六大看點
廣東省衛計委2015年7月31日在其發布《廣東省醫療機構醫用耗材交易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該《辦法》包括總則、報名及審核、采購目錄與競價分組規則、入市價計算規則、競價交易規則、議價交易規則及附則共七章23條內容。中國醫療器械梳理了其中六個方面的重點內容。
一、規定了參加醫用耗材交易的主體范圍、產品類別、報名條件
全省范圍內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縣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與衛生計生服務機構、醫保定點的民營醫療機構醫用耗材交易適用本辦法,鼓勵其他民營醫療機構進入交易平臺進行交易。
產品類別分為:歸屬醫療器械管理的產品、歸屬消毒產品管理的產品和歸屬藥品管理的檢驗試劑。
《辦法》對企業的報名條件和所需要提供的相關資料分別做出了詳盡的規定。
二、明確了醫用耗材采購的兩種交易方式
全省現行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定打包收費的醫用耗材實行議價交易,其他醫用耗材實行競價交易。
三、規定了醫用耗材競價品種分組的依據
采購目錄分為競價品種采購目錄與議價品種采購目錄,由廣東省衛生計生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根據產品性質劃分以下類別:第一類型:出口到歐盟、美國、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以色列的產品;上述國家生產的產品;港澳臺“許”字號等境外產品。第二類型:第一類型以外的產品。
醫用耗材競價品種按競價品種采購目錄中列明的規格與材質分組。
四、規定了入市價制定的兩個依據
廣東省衛生計生主管部門負責采集同一醫用耗材不同生產企業的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標價格,和廣東省內各醫療衛生機構現行采購價等數據,作為入市價計算依據,并公開價格采集信息。
即將廣東省內醫療機構的實際采購價格和外省中標價格作為入市價計算依據。
五、規定了入市價計算方法
1.同生產企業同一品種取全國(不含廣東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標價格最低值,與廣東省內各醫療衛生機構現行最低采購價兩者之間低值作為入市價。即取廣東省內醫療機構采購價格和外省中標價格二者的低值。
2.沒有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標價及廣東省內各醫療衛生機構現行采購價的品種,同組有1家其他生產企業的,取同組生產企業的入市價;有2家及以上其他生產企業的,取同組平均入市價。
3.沒有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標價及廣東省內各醫療衛生機構現行采購價的品種,同組沒有其他生產企業的轉為議價交易。
4.同廠家的同一貼劑、噴霧劑、射線防護劑,以及降溫、創面愈合材料(敷料)等外用類醫用耗材,交易價格出現倒掛時,按照不高于綜合最高分成交品種的成交價格予以調整。
六、規定了競價、議價交易規則
競價交易采用“雙信封”評審制度,即經濟技術標和商務標分開評審。
經濟技術標評審,由高至低篩選出商務標評審候選生產企業,總分相同的品種(含生產企業)按《經濟技術標評審表》中評價指標得分由高至低的順序排序,如各指標得分均相同的,由交易機構組織相關生產企業現場抽簽確定。
商務標評審,進入商務標評審的品種報價后,選擇報價最低的為交易品種;如出現相同價格的按經濟技術標分數由高至低的順序選擇中標;如經濟技術標分數相同的由交易機構組織相關生產企業抽簽確定。
議價交易在入市價下由醫療機構在交易平臺自行遴選產品和生產企業。醫療衛生機構根據需求進行遴選,遴選時只能選擇擬使用的品種、規格和材質,不能直接選擇生產企業。
《廣東省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交易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的公開征求意見截至時間為2015年8月10日下午5:00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