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衛健委近日印發《關于加強醫療機構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三級醫療機構應設立醫務社工部門,配備專職工作人員,開設患者服務中心,統籌協調解決患者診療之外的相關需求,進一步提高醫療機構服務水平。
通知提出,要加強醫療機構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管理工作,逐步形成醫療機構社會工作、志愿服務和傳統醫療服務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的工作格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醫務社工和志愿服務管理制度。省衛健委明確,除了三級醫療機構應設立醫務社工部門外,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設立醫務社工崗位,負責協助開展醫患溝通,提供診療、生活、法務、援助、心理疏導、臨終關懷等患者支持類服務。醫療機構應該大力推行志愿者服務,鼓勵醫務人員、醫學生、有愛心的社會人士等,經過培訓后為患者提供志愿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