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及楊凌示范區藥品"三統一"辦公室:
近年來,我省以實施藥品"三統一"為抓手,積極穩妥推進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通過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也存在工作進展不平衡等問題。為進一步規范工作、明確任務、強化責任、夯實工作效果,按照省政府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三統一"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履行職責,強化責任意識。
按照省政府要求,在省藥品"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積極發揮各級政府和藥品"三統一"工作各職能部門作用,層級與條塊結合,全方位落實監督管理職責,以縣為單位統籌落實藥品"三統一"工作,確保把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具體明確如下:
資金補償方面:各級財政要切實落實《陜西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費補償暫行辦法》(陜財辦社〔2010〕30號),負責監管實施藥品"三統一"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資金補償,確保各級補償資金及時、足額撥付。
藥品配送方面:藥監部門負責對藥品配送工作的監管,確保"三統一"藥品規范配送,滿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臨床用藥需求。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市分管副市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長,縣(區)長、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長為第一責任人。
藥品使用方面:衛生部門負責監管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使用,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目錄藥品。省衛生廳廳長,市分管副市長、市衛生局局長,縣(區)長、縣(區)衛生局局長為第一責任人。
藥款結算方面:衛生部門負責藥品貨款結算管理,確保藥款及時結算。市、縣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結算專戶周轉資金,監督藥款結算工作。省衛生廳、財政廳分管廳長,市分管副市長、市衛生局、財政局分管局長,縣(區)長、縣(區)衛生局、財政局分管局長為第一責任人。
二、明確目標任務,確保全面落實。
6月底前,各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鄉鎮衛生院、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規范化建設達標的村衛生室)"三統一"藥品配備、配送和使用率分別達到95%以上,回款率達到90%以上,平均回款指數小于等于2,各級財政補償資金預撥100%,各縣均完成采購與結算管理機構建設;年底前,各市"三統一"藥品配備、配送、使用和回款率分別達到100%,平均回款指數小于等于1,各級補償資金考核后據實結算。
三、加強督導檢查,完善績效考核。
從今年起,省藥品"三統一"辦公室將對各地藥品"三統一"基礎數據月報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定期核查各地工作實際進展情況,并根據月報和核查結果,將月報有關指標排名情況定期公布。同時,我省將以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三統一"藥品配備、配送、使用、結算率為抓手,以市為單位,全面開展藥品"三統一"考核工作,并將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及獎懲相掛鉤。各市也要結合各自實際,加大督導考核力度,確保把工作做細做實。
四、定期進行抽查,嚴格責任追究。
省政府將在去年抽查的基礎上,擴大抽查范圍,繼續委托第三方機構,在今年9月,開展調查評估工作,通報各地排名情況,對推動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市、縣進行通報批評,責成其自查自糾,全面整改,并由省糾風辦牽頭,有關部門配合,舉辦各級相關責任人培訓班,強化政策理解,提高思想認識,督促改進和完善工作。對情節嚴重的,依據《陜西省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違規行為處理及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嚴肅處理,追究責任。
根據第三方調查及年度考核結果,對9月份以前,藥品配備、配送、使用、回款率分別達到100%的縣(區)給予獎勵,對年底前未達到目標任務要求的,進行責任追究,具體辦法另行下發。
五、加大宣傳培訓,提高執行力度。
今年5月為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藥品"三統一"工作宣傳月。為擴大宣傳效果,各地要結合省上下發的宣傳張貼畫和《陜西省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藥品"三統一"工作文件匯編》,按照"全面提升藥品三統一,健康幸福惠萬家"的宣傳月活動主題,因地制宜地開展各級、各類人員的宣傳、培訓活動,切實提高藥品"三統一"認知度和執行力。
藥品"三統一"工作是省委、省政府深化醫改、推進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重要舉措,對于促進基本用藥安全和降低醫藥費用負擔有著重要意義,是實實在在的惠民工程,責任重大,各市、各部門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切實把此項工作抓細抓好,抓出實效。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