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衛生局、楊凌示范區社會事業局、韓城市衛生局:
為進一步促進全省藥品"三統一"工作,切實履行衛生部門工作職責,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藥品使用和藥款統一結算工作的監管,現就繼續做好全省藥品"三統一"基礎數據月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2012年省政府第55次專題會議決定,省藥品"三統一"辦公室由省衛生廳調整設置到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全面負責。衛生部門作為藥品"三統一"工作成員單位,仍承擔著"三統一"藥品使用和藥款統一結算工作的監管職能,經研究決定,從2012年6月起,將原省藥品"三統一"辦公室組織開展的全省藥品"三統一"基礎數據月報工作改由省衛生廳繼續承辦。
近期,部分市(區)結合各自實際,也將藥品"三統一"辦公室調整設置到藥監部門。為確保工作的延續性,已調整設置的市(區)衛生局,要繼續指定相應科(處)室和人員負責本市(區)藥品"三統一"基礎數據月報相關數據的收集、匯總、上報工作,并及時將承辦科(處)室、人員信息及聯系方式上報省衛生廳。
二、2012年7月31日,全省縣級公立醫療機構實施藥品"三統一"工作動員會之后,各地迅速行動,開展藥品零差率銷售。為及時掌握各地工作進展,省衛生廳將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數據月報基礎之上,設計下發報表,組織開展縣級公立醫療機構藥品"三統一"數據月報工作。希望各市(區)積極配合,按要求及時、準確收集、匯總、上報數據,促進藥品"三統一"工作全面深入開展。
三、省衛生廳數據月報匯總工作由藥政處負責,各地在具體工作中要加強溝通和聯系。
聯系人:陳存生電話/傳真:029-8732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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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