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8日,市醫保局印發了《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關于調整癌胚抗原測定等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通知》(渝醫保發〔2024〕42號),以下簡稱《通知》,現解讀如下:
??? 一、背景依據
??? 國家醫保局通過大數據篩查發現,部分檢查檢驗類醫療服務地區間價格差異大。國家醫保局印發了《關于開展醫療服務價格規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將糖類抗原測定等10個檢驗項目納入治理范圍。同時提出對其他腫瘤標志物檢驗價格項目要一并予以規范治理,堅決舉一反三,擴大規范治理成果。我局對標第二批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和治理目標價格,對癌胚抗原測定等項目價格進行了下調。
??? 二、主要內容
??? (一)及時下調偏高的檢驗價格至治理目標價。
??? 1.下調癌胚抗原測定等醫療服務項目政府指導價。調整后,我市癌胚抗原測定等醫療服務項目最高政府指導價均不高于國家醫保局要求的治理目標價格。
??? 2.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價格浮動政策?!锻ㄖ分械摹罢笇r”為二級公立醫療機構收費標準。除加收項目各級醫療機構執行統一價格外,其他項目實行上下浮動:三級公立醫療機構收費標準上浮10%執行;一級公立醫療機構收費標準下浮5%執行,其他公立醫療機構收費標準下浮10%執行。
??? (二)執行時間
??? 本通知從2024年12月1日零時起執行。
??? 三、醫保跟進監管
??? 下一步,我市各級醫療保障部門將密切關注治理后項目服務量和總費用的變化情況,防范同類可替代項目服務量激增,防止設備耗材迭代后以申報新增項目等形式變相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