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方案》制定依據?
??? 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方案。
??? 2.工作重點是什么?
??? 答:①以縣城及周邊地區為重點,堅決取締未取得診所備案審批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黑診所”。
??? ②以城中村、農村為重點,嚴厲打擊無行醫資格,坑害群眾利益的游醫、假醫。
??? ③以醫療美容機構和生活美容機構為重點,查處超出備案范圍開展醫療美容服務項目等行為;以生活美容中開展創傷性、刺破及侵入皮膚的行為為重點,擅自開展醫療美容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查處持證醫師到非醫療機構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行為。
??? ④查處以“養生保健”“健康咨詢”為幌子或假借醫學理論和術語,承諾治療疾病,由無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欺騙、誘使群眾接受非法診療的相關違法行為。
??? ⑤以零售藥店為重點,查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聘用醫師或非醫師坐堂行醫的行為。
??? ⑥以藥品流通企業為重點,查處為從事無證經營藥品的非法機構提供藥品的行為,查處假借他人資質為非法機構提供藥品的行為。
??? ⑦查處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 ⑧查處超出登記范圍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 ⑨將各類學校、養老機構內設的無資質醫療機構、無行醫資質相關人員等作為整治重點,結合日常監督檢查、雙隨機監督抽查等工作,縣域內學校、養老機構全面開展治理排查,嚴肅查處擅自為學生、老年人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 3.備案個體診所需要什么條件?
??? 答:①至少有1名醫師經注冊后在醫療衛生機構中執業滿5年。如醫師已考取《執業醫師證》,且注冊未滿5年,但實踐經驗和理論水平可滿足執業條件,酌情可提前備案;
??? ②符合診所基本標準(具體見附件3);
??? ③診所名稱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相關要求;
??? ④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不得申請設置醫療機構的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置診所。
??? 4.個體村衛生室設置條件?
??? 答:①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或鄉村醫生資格;
??? ②鄉村醫生執業地點與申辦個體村衛生室地址一致(行政區劃以民政部門提供的為準);
??? ③個體村衛生室執業場所建設規模不低于60平方米,至少設有診室、治療室、公共衛生室和藥房,做到四室分開,相對獨立,分區布局合理,符合衛生學標準。由衛健局醫政股考核合格備案后可開展靜脈給藥服務項目的增設觀察室,但不得設置手術室、制劑室、產房和住院病床。同時,結合開展業務需要,設備達到配備標準。
??? 5.工作步驟
??? 答:宣傳動員階段。(2024年8月1日-8月31日)
??? 通過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監督氛圍,為之后各項工作開展奠定輿論基礎。集中備案辦理階段(2024年9月1日-9月30日)診所備案:西醫類別在縣衛健局醫政股辦理,中醫類別在縣衛健局藥政與中醫股辦理;個體村衛生室、公立村衛生室、醫務室、衛生服務站等,均需向縣衛健局醫政股申請,經審核,符合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的,由衛健局醫政股出具同意設置意見,結合個人提供所需的其他必需資料到數據與政務服務局辦理《醫療機構醫療許可證》。集中整治階段(2024年10月1日-11月30日)利用2個月的時間,對全縣非法行醫行為進行全面打擊和取締。深入鞏固階段(2024年12月1日-12月31日)總結經驗,建立完善規范醫療市場、打擊非法行醫長效機制,維護全縣安全有序的醫療服務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