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醫療服務價格規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醫保價采函〔2024〕242號)要求,為進一步規范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巴中市醫療保障局印發了《關于調整“糖類抗原測定”等檢查檢驗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 一、制定背景
??? 為推動檢查檢驗類項目合理下調,減輕人民群眾看病就醫負擔,推動地區間醫療服務價格水平相對均衡,國家醫療保障局將“糖類抗原測定”等10項檢驗項目納入第二批治理項目范圍,下調項目價格,印發《關于開展醫療服務價格規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醫療服務價格規范治理的要求,根據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調整“糖類抗原測定”等檢查檢驗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川醫保辦發〔2024〕13號)要求,巴中市開展了“糖類抗原測定”等檢查檢驗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工作,制定印發了《通知》。
??? 二、政策依據
??? 《關于開展醫療服務價格規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醫保價采函〔2024〕242號)
??? 《關于調整“糖類抗原測定”等檢查檢驗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川醫保辦發〔2024〕13號)
??? 《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四川省定價目錄》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 三、實施范圍
??? 巴中市范圍內(巴中市全部區域,含巴州區、巴中經開區、恩陽區、南江縣、通江縣、平昌縣)
??? 四、主要內容
??? 本次下調醫療服務項目價格20項(含子項13項),均為檢查檢驗類,是國家開展醫療服務規范治理第二批治理項目,分別是糖類抗原測定、癌胚抗原測定(CEA)、甲胎蛋白測定(AFP)、細胞角蛋白19片段測定(CYFRA21-1)、神經元特異性烯醇化酶測定(NSE)、總前列腺特異性抗原測定(TPSA)、游離前列腺特異性抗原測定(FPSA)、復合前列腺特異性抗原(CPSA)測定。
??? 六、實施時間
???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30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