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
???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對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提出一系列新要求,相繼印發《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關于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醫療聯合體管理辦法》《關于開展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關于全面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強化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和分級診療管理進行規定。為進一步完善分級診療制度,規范重慶市醫療機構轉診行為,保障醫療安全,維護患者健康權益,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重慶市中醫藥管理局、重慶市疾病預防控制局研究制定了《重慶市醫療機構轉診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轉診管理辦法》)。
??? 二、主要內容
??? 《轉診管理辦法》,共22條。
??? 第1—4條,明確了轉診管理辦法的制定依據、適用范圍及管理原則。強調了醫療機構開展轉診服務應該遵循的原則。
??? 第5—17條,明確了醫療機構轉診管理責任,規定醫療機構之間轉診條件,要求醫療機構嚴格按照規范開展轉診服務并加強轉診行為管理。
??? 第18—20條。明確了各區縣(自治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監督職責,以及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違反本辦法的處理處罰規定。
??? 第21—22條。規定了解釋權、生效日期等事項。
??? 三、適用范圍
??? 《轉診管理辦法》適用于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之間的轉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