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醫保發〔2021〕41號)和《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醫保辦發〔2022〕16號)等文件精神,我局印發《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護理費”等173項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粵醫保發〔2024〕?號)。現就《通知》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是醫療服務項目定價和價格管理的基礎和依據。根據國家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有關精神,堅持以服務產出為導向,逐步構建內涵邊界清晰、適應臨床診療,更好計價、更好執行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體系,增強現行價格項目對醫療技術和醫療活動改良創新的兼容性,結合各地、各級各類公立醫療機構前期提供的項目修訂建議,經過歸納初審、專家論證、征求意見、集體審議等流程,最終通過173項納入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二、主要內容
??本次主要對《廣東省基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目錄(2021年版)》(粵醫保發〔2021〕20號)中173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進行修訂,涉及“綜合醫療服務類”、“醫技診療類”、“臨床診療類”、“手術治療”和“中醫及民族醫診療類”的大類說明和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編碼、名稱、內涵、計價單位及說明等內容。
??三、其他事項
??本次公布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適用廣東省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各地市需按程序核定修訂醫療服務項目的政府指導價,并按規定做好政策落實工作。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收費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住院日費用清單等規定,切實做好價格信息公開工作,保障患者就醫全過程的價格信息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