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福建關于遞交檢驗耗材樣品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8/05/12
歷史中標
正文:
08福建關于遞交檢驗耗材樣品的通知 |
根據本次《采購文件》規定,檢驗類耗材應提供樣品供評審專家評審時作為評價包裝、外觀和實用性的依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目前未提供檢驗類耗材的樣品的報價人請于5月26日17:30前提供申報檢驗耗材品種最小包裝樣品2份(含說明書)。 2.報價人提供的樣品必須與申報品種相一致,進口品種的外包裝必須要有中文標示。報價人若有申報同種產品多種不同規格的情況,只需提供該產品任一規格樣品即可,但不同包裝材質的均應提供樣品(即報價人同時有申報玻璃和塑料兩種材質的則應同時提供兩種樣品)。 3.報價人應將所遞交的樣品裝置于外觀透明的塑料包裝袋中,并在包裝上加貼標簽,注明申報樣品的序號、品種、規格、生產廠家、生產日期及報價人。 ? 福建莊訊藥械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 |